<del id="862ci"><dfn id="862ci"></dfn></del>
  • <strike id="862ci"><input id="862ci"></input></strike>
    海門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 發布時間:2024-08-05 閱讀:0

    根據南通市委統一部署,南通市委第五巡察組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對海門區優化營商環境情況開展了專項巡察,并于2024年2月6日進行了反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3個月內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巡察整改組織領導情況

    海門區委堅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及時成立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制定《海門區關于南通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全面壓實整改責任。區委主要負責同志積極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區委常委會專題聽取集中整改進展工作情況,并督促加快整改進度、提升整改質效、確保整改工作任務到人、責任到崗、要求到位,全力推動整改任務落實到位。

    二、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1. 關于“以改革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力度不夠”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落實《海門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工作任務,大力實施“政務服務提優、權益保護提標、市場環境提質、創新創業提速”四大提升行動。積極學習上海、蘇南等地優化營商環境舉措,主動探索改善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的創新舉措,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營商環境創新案例。二是持續推動“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開展單獨竣工驗收”創新試點改革舉措的落實,加強各驗收職能部門間溝通協調,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在規劃相符性確認后,相關部門辦理竣工驗收。

    2. 關于“保障項目提速提質成效不顯”問題的整改。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南通市海門區關于服務工程建設項目早開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通市海門區投資項目建設審批服務清單》等項目建設審批服務制度,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多部門并聯審批。二是加強項目研判,進一步完善《區產業項目質量綜合評估辦法》《區產業項目質量評估評分細則》,加強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常態化開展重點項目聯席研判會,對重點產業項目實施“兩業”(產業、企業)預評估,不斷提升項目招引質態。三是積極為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提供預約服務、延時服務,指定專人進行業務指導,梳理申報所需材料,指導建設單位網上申報,申請材料齊全做到1個工作日內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3. 關于“企業融資便利度不高”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作海門區特色金融產品宣傳手冊(2024版),加大對特色金融產品宣傳推廣力度,擴大企業知曉面。積極推廣江蘇省綜合金融平臺,發揮線上平臺對接精準高效優勢,豐富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二是積極推進全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明確2024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任務和目標。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期間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活動。

    4. 關于“沒有科學推動科技創新生態化發展”問題的整改。

    一是研究出臺《關于加大科創項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見》。4月10日組織召開高新技術企業專題培訓會,對轄區內近百家企業開展了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加強對高企維護情況的監測反饋,對全區有效高企及處于培育中的申報企業開展必要的維護和培育工作,不額外增加企業負擔。

    二是對全區重點企業發放調查問卷,了解企業經營動態。圍繞企業主營業務,形成統計報表,做實發明專利申報工作。對提交到南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發明專利申請嚴格把關,及時發布統計周報。

    5. 關于“國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高質量運營由各區屬國企共同出資組建的南通市海衡招標有限公司,推動服務國企招標采購由分散向集中、線下向線上、“多級分散監管”向“集中統一監管”轉變。將國企招采工作納入督查計劃,督促區屬國企完善內部決策機制。督促指導區屬國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公平競爭審查,確保所有項目招標工作合法、合規,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市場環境。

    6. 關于“政務服務便利化不夠”問題的整改。

    一是依托企業全鏈通綜合服務平臺持續為市場主體提供網上申請、網上審核、網上發照、網上歸檔、網上查檔的全環節、全類型、全天候的經營主體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業務辦理、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一網通辦服務,減少企業重復登錄認證和往返跑動次數。二是設置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專區,配備幫辦代辦人員免費為申請人提供市場主體登記、公章刻制預約、銀行開戶預約、涉稅業務辦理、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全鏈條”服務,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效能。三是對區鎮便民服務中心個體工商戶登記幫辦代辦窗口的運行情況、服務效能進行調研,督促幫辦代辦人員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效。

    7. 關于“掛鉤服務企業工作不夠扎實”問題的整改。

    積極落實“雙駐點雙掛鉤雙推進”工作制度,推動全區領導干部深入企業一線了解企業運營、項目推進、工程建設的進展情況,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促進重大項目快速推進、重點企業快速發展。及時交辦收集到的問題,為企業排憂解難。

    (二)按計劃持續推進的整改事項

    1. 關于“落實上級部署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完善營商環境工作協同推進機制,通過每月定期監測、《營商環境工作專報》等形式,加強對營商環境工作質效的通報督查。優化部門、區鎮營商環境推進辦法,加大壓力傳導,推動服務企業站位更高、措施更實。

    2. 關于“惠企政策實效性不強”問題的整改。

    一是貫徹落實南通人才新政4.0,出臺《關于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才項目按政策提供免費創業場所。舉辦3場“東洲智薈”項目路演,圍繞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領域,組織高層次人才項目參加路演。對接國家級人才,項目注冊落戶后免評審直接納入“東洲英才”引進計劃管理。二是組織開展設備投入等財政扶持項目申報,落實專人開展指導工作,及時為企業申報項目進行政策解讀和答疑解惑。三是修訂《南通市海門區重點政策匯編》,并通過“萬事好通·馬上辦”一站式企業發展數字化服務平臺、各區鎮企業群等渠道進行發布。

    3. 關于“公共資源交易支持中小企業力度不足”問題的整改。

    一是逐筆核實清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保證金。二是建立政府采購文件公平審查機制,依托“市公平競爭e審查”平臺,對政府采購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采購文件中變相收取質量保證金的情形。同時,結合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查糾類似問題。

    4. 關于“‘信用修復’開展低效”問題的整改。

    一是督促行政處罰機關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提供《信用修復提醒函》和《信用修復流程告知書》,提高企業信用修復便利度。動態調整并下發待修復企業名單,提醒企業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開展信用修復。二是在行政處罰時同步下發《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對推送的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開展事前預審,對已滿足修復條件的企業點對點發送信用修復提醒,實施失信預警提示,助力企業重塑信用,提升市場競爭力。

    5. 關于“服務型政府理念樹立不牢”問題的整改。

    一是常態化開展審批“前延”服務,提供快速、專業的政策咨詢和審批流程輔導,分析、論證和研判招引項目的產業政策相符性、選址科學性、產出合理性,預判項目后期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制約因素,確保項目審批無障礙。二是開展容缺預審服務,參照“拿地即開工”工作流程,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開展預審工作,并出具預審意見,提前介入項目服務,實現項目早日建設。三是推行樁基工程施工許可先行辦理、施工許可“一證辦理”等服務,為促進項目建設提供堅實保障。四是建立區鎮項目服務聯動工作群,加強日常溝通聯系,積極為各區鎮重大項目提供代辦幫辦服務。五是推動領導干部掛鉤服務中小企業,提升對中小企業、文旅企業、農業企業關愛度,幫助企業做大、做優、做強。

    6. 關于管道燃氣尚未實現‘鎮鎮通’”問題的整改。

    制定實施管道燃氣施工方案,目前已實現全區天然氣管道“鎮鎮通”。組織區鎮、燃氣企業主動對接用氣企業,召集有意向接入天然氣的用氣企業,由燃氣企業統一進行宣貫,提供咨詢服務。督促燃氣公司幫助意向企業實行“多對一”跟蹤服務,制定最優燃氣管線規劃方案,為企業降低建設成本。

    7. 關于“企業對執法擾企問題反映比較強烈”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按照上級制定的檢查計劃,將雙隨機、專項行動、有明確對象的信訪投訴等工作制定成工單任務。二是開展“提醒式”執法檢查,發出行政指導意見書,助企業開展信用修復。推動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試點工作,目前已對1家涉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的企業開展合規治理實踐,督促企業制定合規方案,積極整改落實,引導企業合規守法經營。三是持續推進“三會一單”“一案五制”,強化執法前的服務和指導,幫助企業提升自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2023年以來,已組織召開多場精準執法集中告知會,向重點檢查企業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署工作任務、講解工作程序和重點執法事項,同時發放《重點執法事項清單自查自糾表》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四是強化統籌聯動,科學制定區、鎮兩級執法檢查計劃,原則上一家企業對應一個檢查主體。采取“亮燈”管理,適時對重復執法的情況進行自查,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五是開展“礪兵強盾·助企惠民”專項行動,實施執法骨干“提能”、執法規范“提標”、執法服務“提優”、執法隊伍“提質”四項工作。制定出臺《南通市海門區行政執法檢查“綜合查一次”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在全區推行“綜合查一次”改革。

    8. 關于“任意加重企業額外負擔”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發《關于開展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規范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區行政執法機關部署開展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規范清理工作。二是召開全區安全生產領域涉企“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暨警示教育會議,通過印發操作指南、現場指導等形式,幫助和指導企業完成風險辨識管控、風險掃碼自查等網上操作和臺賬記錄。三是積極推進經濟數據填報指導工作,減少不必要的企業信息填報,不額外增加企業負擔。信息填報過程中,增強維護企業商業秘密的意識,加強對企業商業秘密保護。

    9. 關于“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招不多”問題的整改。

    通過實地走訪外貿企業、工作群及公眾號宣傳等形式了解外貿企業出國參展需求,及時發布省商務廳2024年貿促計劃內貨物貿易類74個線下重點展、75個參考展及南通市30個重點境外國際展信息,指導企業提前備案。

    10. 關于“紓解企業‘招工難’問題效果欠佳”問題的整改。

    一是優化企業用工服務機制。加大人力資源引進力度,帶領有用工需求的企業前往省外參加招聘會,引進外來勞動力,與兩省五地簽訂了勞務合作協議。舉辦“龍年送崗位 新年薪期待”2024年春風行動系列招聘活動,并在海門就業抖音號同步直播帶崗。通過“海門就業直通車”等網絡平臺、“海門日報”專版等渠道發布用工信息。為滿足企業就地用工需求,提高當地求職用工匹配度,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在三個農商銀行網點舉辦多場招聘會。二是強化就業補貼政策投放精準度。通過“海門就業”微信公眾號、官方抖音號等媒體開展政策宣傳,充分利用銀行營業網點、“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載體發放就業創業宣傳手冊,擴大就業創業補貼政策知曉度。

    11. 關于“對第三方機構監管缺失”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強審管聯動,及時溝通對接,做到信息實時共享。對獲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規范性和編制質量加強技術復核,對于復核存在問題的環評編制單位發放告知函。二是優選企業環保總監和南通市級以上環境安全庫專家,盡可能減少非必要專家聘請。嚴格把關專家申報和審核,同時明確專家庫使用要求。三是根據《南通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組及專家管理辦法》,加強對安全生產專家活動的監督管理,按照“誰選派、誰監督”原則,做好對專家活動的監督指導。建立專家行為負面清單。

    12. 關于“少數執法人員與第三方機構關系親而不清”問題的整改。

    一是不主動向企業推薦第三方機構,如確有企業需要第三方機構服務的,至少提供3家第三方機構名單,讓企業自行選擇。二是對于主動要求推薦第三方的企業,執法人員均以統一口徑告知其途徑。在檢查企業的同時發放廉政監督宣傳單,時時接受群眾監督。圍繞聘用第三方機構作為技術支撐,服務于排污許可核發、在線監控運維、環境隱患排查、應急預案編制、報告編制等方面存在的隱患開展排查整治。

    13. 關于“涉企資金兌現不及時影響政府公信力”問題的整改。

    全面梳理涉企獎補資金和涉及企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與企業進行對接,做好與企業溝通交流和解釋工作,并積極進行兌現。

    14. 關于“基礎設施配套不夠完善”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快施工進度,相關人才公寓預計2024年底完成結構封頂。二是古鎮的酒店等配套設施已投入使用,業態持續豐富。三是漁樵路、鄱陽湖路、青海湖路、江州路等多條交通干線已經全部打通,定制的公交項目已正式運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對標先進抓提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督查推進機制,全面對標上海、蘇南等營商環境先進地區,加快落實《海門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各項工作任務,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是助企紓困抓發展。深入開展企業需求調研活動,加大指導幫扶力度,幫助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難題。指派專人為企業申報各類惠企資金提供答疑服務,加快涉企獎勵資金和民企拆遷補償資金撥付進度。

    三是緊盯問題抓落實。進一步樹牢服務理念,加強政企常態化交流,通過“雙駐點雙掛鉤雙推進”等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訴求,增強企業信心和預期。建立健全營商環境問題收集、問題交辦、整改落實、臺賬銷號、跟蹤問效的全流程問題處置閉環工作機制,切實解決巡察發現問題。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3-82212418,電子郵箱hmfgwfgk@163.com。

     

                          中共南通市海門區委員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