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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6-17 閱讀:0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8827日至1220日,十二屆市委第五輪巡察七組對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了巡察,2019116日,巡察組向開發區黨工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開發區黨工委高度重視本次市委巡察問題整改,認真對照反饋意見,逐項制定整改方案,既狠抓當前,又著眼長遠;不僅在行動上雷厲風行,更在思想上深刻反思。經過前段時間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從嚴從實,迅速研究部署。黨工委對照反饋問題,逐條深刻查擺,找準癥結,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排出171條整改措施,落實了各項整改任務的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列出了具體的時間表,確保問題不解決不罷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對于調查中發現的黨員干部作風問題以及違紀違法行為,毫不含糊、毫不留情,進行嚴肅處理。

    二是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壓實責任。迅速成立了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的要求,有序推進整改工作,各牽頭整改部門進一步細化具體整改任務,全力以赴推進整改。在抓好巡察反饋題整改的同時,黨工委又梳理出30條共性問題,下發全區各級黨組織,要求全區上下引以為戒,既要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要完善“長久立”的機制,舉一反三,推動巡察反饋問題切實解決到位。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取得實效。黨工委先后召開7次會議,聽取有關巡察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區紀工委、監察工委敢于動真碰硬,加大問責追責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共立案1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4人,問責黨組織2個、問責黨員干部7人。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黨工委會議、書記會議專題定期研究和部署黨建工作,進一步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理念。建立黨工委、管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以點帶面,推動基層黨建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2)按照市委“四個全面”考核要求,狠抓黨建工作考核,將考核任務逐條分解至各個部門(單位)、街道,壓實責任、傳遞壓力。

    3)每年度召開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在原先各街道黨工委書記述職的基礎上,延伸至機關各部門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同時要求各街道召開述職評議會,各社區書記向街道黨工委述職。

    2.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1)修訂完善《黨工委議事規則》,嚴格按照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的要求,執行黨工委會議有關規定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

    2)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組織開展對各部門各單位民主集中制、《黨組議事規則》等有關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進一步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完善決策程序和工作規范。 

    3.關于“民主生活會重形式輕實效”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9131日召開區黨工委專題民主生活會,每位班子成員結合巡察反饋問題及自身實際進行了深刻剖析,認真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動真格、見實效。

    2)制定下發《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貫徹落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實施辦法》,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行重點強調部署,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開展形式和內容。

    3)黨工委班子成員深入各部門和單位參與組織生活會,同時,加強對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意見建議征詢情況、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加快問題整改,著力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

    4.關于“落實長江大保護力度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建立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推進小組,各負其責,落實整治任務;編制《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主江堤兩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制定四大長江經濟帶重點任務行動實施方案,堅持全面整治,狠抓任務落實,長江主江堤兩側環境綜合整治16個點位25項問題已完成16項目整改任務。

    2)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電極箔行業廢酸資源化利用項目、鋼絲繩廢酸污泥無害化項目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3)加大存量危廢處置力度。根據區鋼絲繩行業后續環境整治工作安排,各街道、江海鎮區正有序推進鋼絲繩企業存量危廢處置工作。

    42018年底前已完成天星橫河竹行段、新開港河、長新北橫河,新開苑河、中心豎河黑臭水體整治工程招標工作并已進場施工。

    5.關于“債務化解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積極探索債務化解的可行路徑,制定債務化解方案,確保按計劃完成債務化解目標。

    2)出臺《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督查考評工作辦法》《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評估論證暫行辦法》,形成了“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牽頭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全面推進”的工作體系。

    3)積極開展多元融資,嚴格管控新增債務,杜絕違法違規融資行為。

    6.關于“扶貧工作不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未受資助或未足額享受資助的困難學生進行了重新核對和補發。

    2)修訂《南通開發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辦法》,明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辦法,細化助學金申報流程,強化助學資金監管,并定期對學生資助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查。

    3)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利用“陽光扶貧”監管系統,檢查發現并嚴肅查辦了4名黨員干部優親厚友違規發放扶貧款問題,并嚴肅整改。

    7.關于“制定的文件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沖突”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廢止《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文件。今后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做到不違背、不突破。

    2)依據《關于進一步支持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意見》(蘇辦發〔201836號),已重新出臺文件“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僅參照人才所繳納個稅給予一定獎勵,取消企業及其他相關稅收返還政策。

    8.關于“以財政獎勵名義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在《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文)頒布之后不再簽訂此類與土地出讓金相關的優惠政策。

    9.關于“以獎勵形式返稅或減免稅收”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國發〔201525號文件要求,不再簽訂此類投資協議、合作協議以及出臺涉及稅收返還的優惠政策。

    2)富民港良種場從2018稅收扶持結算年度起,不再直接對場內注冊企業、招商平臺進行考核獎勵。

    10.關于“執行《預算法》剛性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預算法》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約束意識,嚴控經費增加。如確屬突發性事件等急需、特殊支出事項,依法履行相應追加程序。

    (二)圍繞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1.關于“黨工委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沒有開展專題研討,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不夠,未能將十九大精神用于指導實踐,存在學用‘兩張皮’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1)印發《2019年全區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目前已開展中心組學習6次,并進行了專題研討交流。

    2)積極用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等學習教材和“學習強國”等學習載體,不斷豐富學習內容,拓展學習形式,增強學習效果。

    3)組織基層黨員冬訓,組建“百姓名嘴”宣講隊,印發《開發區“百姓名嘴”宣講課題》,鼓勵各部門各單位在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時推行“菜單式”選學,滿足干部群眾多樣化、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12.關于“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僅停留在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上,沒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動作,沒有把相關要求融入到具體工作中以及解放思想大討論氛圍不濃,成效不明顯”問題的整改情況。

    1)堅持領導班子率先垂范,定期開展中心組學習活動。

    2)黨工委領導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活動、建立工作聯系點、到基層講黨課,為學習教育活動提供示范。

    3)各基層黨支部深入貫徹“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制度,對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規定的動作、項目、內容開展回頭看,通過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學習機制。20193月,舉辦基層黨組織書記《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專題輔導培訓,覆蓋到機關、事業單位、街道社區、國有企業、非公企業等各個領域,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推動形成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良好態勢。

    13.關于“黨工委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一項軟任務”問題的整改情況。

    1)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實施細則》,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19年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任務分解。

    2)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和年度重點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巡察,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和述職內容,形成黨政齊抓共管、上下協同配合的聯動機制。

    3)加強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每月開展網絡意識形態研判分析和督促檢查,每半年召開一次意識形態領域相關情況分析研判會,每半年向市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三)圍繞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14.關于“混崗混編情況比較普遍”問題的整改情況。

    向市里積極爭取增加行政編制數量,逐步緩解事業編制人員在行政崗位工作的問題;在爭取增加行政編制前,嚴格對區機關副科以上干部實行聘任制管理。

    15.關于“黨管干部原則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2016年起,自查發現存在上述記錄不規范等問題后,已經進行了整改,并在工作中嚴格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守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及各項規定。

    16.關于“干部選拔任用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3名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黨員干部進行立案審查,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2)出臺《關于建立黨員涉嫌違紀違法信息通報和及時處理工作機制》,對區內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及時通報、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對擬提拔對象廣泛征求紀檢、公安、法院、信訪、計生等干部監督成員單位意見,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存在問題的,嚴肅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17.關于“選拔干部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對公務員職級晉升的管理。在執行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度過程中,嚴格按程序規定集中組織實施。

    2)已將區內市管干部管理權限交歸市委,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同時注重加強調研、日常考核及醞釀協商,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建議方案。

    18.關于“選調人員不公開透明,群眾意見較大”問題的整改情況。

    由區社會事業局牽頭,加強對教師引進的統籌把關,增加人員商調透明度,更多采取公開招聘方式引進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

    19.關于“下屬單位人員招聘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由區組織部門加強對區內招聘活動的統一管理、指導和監督,召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題會議,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同時按照程序履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責,杜絕違規問題發生。

    20.關于“沒有嚴格遵守相關回避制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已對2名需回避的基層干部崗位進行調整,并在人員招錄、選調過程中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21.關于“部分崗位沒有實行制度性輪崗”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區機關在同一崗位工作多年但未輪崗的,進行全面梳理。一季度結合機構改革,啟動人員輪崗交流,今年已輪崗5名擔任正科職五年以上的干部。

    22.關于“黨務工作人員配備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機關黨工委書記已經配備到位,教育工委書記及委員人選正處于醞釀階段。

    2)按照《南通市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標準》,擬定《關于在全區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中開展黨建品牌創建活動的通知》,召開全區社會事業領域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開展學校黨建品牌創建活動。

    23.關于“黨務工作人員對黨務工作不熟悉”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四個街道配齊專職黨務副書記;通過上級選派、基層遴選等形式,對總公司、煒賦集團公司配備了專職黨務副書記、紀委書記。依托南通市委黨校開發區分校,組織全區各部門、街道社區、以及“兩新”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進行專題輔導培訓。

    2)深入四個街道,對基層組織建設開展檢查指導,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

    3)明確基層黨建重點工作思路,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并將重點、難點、亮點工作形成量化考核指標分解到相關單位。

    24.關于“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不及時、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相關單位已按要求選舉到位。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對全區189家機關部門黨組織和“兩新”組織黨組織的換屆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對未按期換屆的基層黨組織進行函詢提醒。

    25.關于“黨員發展工作不正常、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組織“回頭看”,對近三年發展黨員材料進行了自查,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根據市委組織部下發的2019度發展黨員計劃,制定黨工委及街道機關黨員發展計劃,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26.關于“非公企業黨建停滯不前”問題的整改情況。

    通過單獨組建、企業聯建、派駐指導員等方式,大力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今年以來新建黨組織22個,派駐黨建指導員256人。

    27.關于“黨費交納不及時”問題的整改情況。

    加大對各支部抽查力度,對未能及時交納黨費的支部給予通報督促整改。

    28.關于“沒有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明確支部工作重點任務,制定考核辦法,量化考核指標分解到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支部抽查、檢查力度,督促支部活動規范化。

    29.關于“理論中心組學習不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召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印發《2019年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任務分解。

    (2)印發《2019年全區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目前已開展中心組學習6次。

    (3)積極用好“學習強國”學習平臺,拓展學習陣地,擴大學習覆蓋面,提升活躍度。

    (4)將部門及街道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有效整改落實。

    30.關于“談心談話流于形式”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貫徹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通過《我是共產黨員》談心談話記錄專項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對制度落實不規范的,要求整改落實。

    (2)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班子成員,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對少數部門個別領導干部談心談話不夠深入、缺乏針對性等問題,及時提醒糾正,督促規范落實。

    (四)圍繞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31.關于“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違規發放的獎金、津補貼進行清退,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立案處理。

    (2)持續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黨工委巡察、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或相應處理。

    32.關于“違規發放慰問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已停止發放駐區單位慰問補貼。

    33.關于“違規報支交通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立即約談相關當事人,并已退回違規報支的費用。

    34.關于“違規報支通訊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相關移動通訊費已清退到位,對未實名登記非個人專用的移動網卡已全部停用。

    35.關于“變通報銷征兵費用”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變通報支的征兵費用已清退上繳區財政。進一步組織學習財經管理規定,提高按規章辦事、按制度辦事、按規定辦事的意識,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和作風紀律要求,按規定使用經費,確保專款專用和合理合規使用。

    36.關于“黨員干部兼職違規取酬”問題的整改情況。

    1)機關在職人員領取的兼職補貼已全部清退到位。

    2)對各部門各單位退休人員違規取酬進行專項檢查;區組織部擬就區機關在職、離退休人員兼職出臺細致的規范性文件,規范干部兼職行為,杜絕再出現違規行為。

    37.關于“公油私加”問題的整改情況。

    70)公油私加的費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出臺了《公務用車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暫行)》,進一步強化公務用車加油管理。

    38.關于“辦公用房超標”問題的整改情況。

    1)相關問題已整改到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或提醒談話處理,并在區內進行通報。

    2)區紀工委會同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回頭看”專項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快速查糾、嚴肅問責。

    39.關于“走幫服活動開展不深入”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將“走幫服”工作納入全區機關、街道績效考核體系,加強“走幫服”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2)印發《南通開發區深化“走幫服”活動開展集中走訪接訪工作實施方案》,常態化開展走訪、接訪活動,每月安排一次“周五面對面”接訪活動,與居民群眾面對面答疑解惑,并落實交辦,截至目前共開展“周五面對面”接訪活動27場。

    40.關于“主動擔當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提醒談話,并責成書面檢查,區綜合執法局對五個執法中隊的中隊長進行輪崗。

    2)進一步加強和各街道的溝通銜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41.關于“對群眾訴求重視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大力開展工程質量提升行動,開展住宅質量通病防治活動,對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工作推諉、不依法履行保修義務或多次維修仍未解決所投訴質量問題的責任單位,依法予以處罰,通報曝光并實施信用懲戒。

    2)繼續強化重點環境信訪及突出環境問題領導包案制度,扎實推進相關問題整改,充分發揮三級網格辦的作用,強化區、街聯動,確保對環境信訪問題快速處置。

    42.關于“侵犯群眾利益”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責成當事人將違規發放的慰問費進行清退,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持續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確保扶貧幫困措施真正惠及群眾。區黨工委今年對社區巡察將扶貧濟困資金發放、基層干部作風、“微腐敗”問題列為巡察重點,嚴肅查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優親厚友等突出問題。

    43.關于“有搞特權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對照用工管理規定進行核查,對違規領取的相關費用進行清退。

    2)針對2018年區黨工委第三輪巡察中發現的臨時用工隨意性大的問題,督促相關街道進一步落實工作舉措,規范臨時用工管理,減少隨意性臨時用工,嚴格控制誤工補貼支出,確保臨時用工和經費支出規范有序。

    3)在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以及今年一季度“兩個責任”檢查過程中,通過查閱財務賬冊、座談談話等對各部門、各單位執行津補貼政策規定情況進行檢查,杜絕違規發放問題。

    44.關于“浪費現象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管委會付費的所有電話和線路進行了排查梳理,對閑置的電話和線路一律終止付費。

    2)優化通訊費用管理模式,由管委會統一付費改為部門(單位)承擔各自費用,以便根據工作變化及時調整付費項目。

    45.關于“工作作風懶散”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被反映的有關同志開展提醒談話,督促其規范履職、注重形象。

    2)進一步加強機關管理,組織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特別是加強對窗口服務單位的作風建設日常督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糾正。

    46.關于“部分發放招商獎的項目質量不高”問題的整改情況。

    根據《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要求,重點按照項目開工、實際投入、從業人數、稅收貢獻等要素,從嚴從實進行考核。   

    (五)圍繞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47.關于“未能挺紀于前,抓早抓小,導致區內出現重大案件,個別黨員干部被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整改情況。

    1)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加大重點行業領域監督檢查力度,一季度組織監督檢查17批次,查找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11個,不斷釋放全面從嚴的強烈信號。

    2)堅持挺紀于前,突出抓早抓小,正確運用“四種形態”,今年以來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66人,書面函詢6人,提醒談話3人,對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預警預防。

    3)嚴格執行《問責條例》,對2個基層黨支部存在的全面從嚴治黨不正確履責和以形式主義應付檢查等問題啟動問責程序,對黨支部進行檢查問責,對黨支部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48.關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緊”問題的整改情況。

    1)深入剖析2015年以來查辦的黨員干部典型違規違紀案件,深入剖析腐敗案件的規律和特點,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并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

    2)強化經常性的紀律教育,認真組織開展“5·10”思廉日、“算賬教育月”等專題教育活動,督促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黨性黨風黨規黨紀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從嚴遵紀守法。

    49.關于“對違紀黨員的跟蹤教育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2015年以來黨員違紀處分及送達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存在問題進行糾正。建立違紀黨員專門臺帳、加強跟蹤管理,及時了解其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

    2)督促指導相關黨支部建立受處分黨員“一對一”幫扶計劃,做好受處分黨員的心理疏導工作,落實關愛幫扶舉措,促進受處分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員意識,增強紀律觀念。

    3)認真落實“凡督必考、凡巡必考、凡處必考、凡提必考”要求,定期組織黨員干部重點是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黨規黨紀集中測試,進一步加強對黨規黨紀的學習宣傳解讀,督促增強紀律觀念。

    50.關于“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出借財政資金”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為企業融資擔保問題,已按照要求清理整改到位。

    2)針對出借財政資金問題,已敦促借款單位盡快還款。

    51.關于“用城建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問題的整改情況。

    所有理財本金及收益已經全部回籠。

    (六)圍繞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52.關于“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沒有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問題的整改情況。

    1)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督促各級黨組織及其班子成員對照規范要求,修訂完善“兩個責任”清單內容。保持“兩個責任”常態督查頻率,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2)督促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及其班子成員結合實際和分管條線,制定個性化年度責任清單,圍繞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第一季度“兩個責任”落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開展綜合督查,對存在問題的進行交辦整改。

    53.關于“個別紀檢組長‘三轉’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順應監察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派駐紀檢組工作規范和管理規范,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指導、管理、服務和保障,對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議事協調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主業主責,個別有其他分工的紀檢組長,其分工已及時調整到位。

    2)加強紀檢隊伍自身建設,持續組織開展“打鐵必須自身硬”專項行動,注重教育引導、加強日常管理、嚴格自我約束、錘煉過硬作風,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54.關于“對重點領域的監督乏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將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劃轉至區行政審批局,進一步充實力量,優化工作運行機制,提高監督效能;紀工委、監察工委強化對招商引資、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征地拆遷、扶貧等重點部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加大執紀審查和審查調查工作力度,對舉報反映或監督發現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嚴肅執紀問責。

    2)推進教育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對群眾信訪舉報認真調查核實,對挪用國家助學金問題嚴肅進行查辦。

    3)積極實施專責監督,對巡察、監督檢查、“兩個責任”督查過程中發現的機制問題和制度漏洞,及時向有關黨組織提出專責監督意見,提升審查調查治本功能。

    55.關于“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監督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區黨工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工委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問題反饋、落實整改、督查檢查、跟蹤督辦、巡察“回頭看”等工作環節,建立黨工委巡察機構、派駐紀檢組、紀檢監察室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按要求按時整改完成。

    2)扎實開展巡察“回頭看”,今年第一輪巡察安排了對3個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評估分析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效果,做實巡察監督“后半篇”文章。

    56.關于“‘一案雙查’責任追究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嚴格對照《問責條例》、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工作細則》規定的問責具體情形,精準認定問責行為,嚴肅整治少數黨員干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現象。今年以來對兩個街道黨工委進行問責。

    2)堅持“一案雙查”,根據違紀具體行為,既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查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履行情況,對履責不力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啟動問責程序,以嚴格問責推動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57.關于“資金管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銀行賬戶多的問題,已完成清理,并將嚴格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賬戶、資金管理。各國有企業已根據相關法規及內部管理相關要求清理賬戶

    2)針對收入不及時繳庫問題,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財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財預〔201831號)要求,未入庫收入2018年區財政已應繳盡繳,整改到位。

    58.關于“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法規制度的要求審核資金,同時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使用公務卡的通知》(通開發管辦〔201560號)要求,規范經費使用管理。

    2)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擬定《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資金存放管理暫行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59.關于“專項資金使用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1)在《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區本級部門預算編制方案》中明確了部門預算調整的要求,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嚴格控制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的調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2)嚴格執行黨工委、管委會《關于規范和改進機關接待工作的規定(試行)》,加強報銷審核,無公函、無接待清單、事前無審批、陪同人員超標、接待費用超標等不予報銷。

    60.關于“基層私卡公用現象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將慈善助醫、復明、助學金等費用由財政直接打卡發放。

    2)利用“陽光扶貧”監管系統對扶貧資金發放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嚴格資金發放及使用規定,堅決杜絕私卡公用。

    61.關于“違規直接發包”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嚴查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插手工程建設行為。

    2)組織開展招投標新規學習,對招投標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并嚴格按管理規定執行。

    3)進一步明確業主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管控和決策機制,加強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對招投標流程的全過程跟蹤和監督。

    62.關于“拆分工程規避公開招標”問題的整改情況。

    落實通信、智能化等工程招標規定,合理劃分標段,不得肢解工程進行招標;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規定進行招標,推行建筑工程總承包。

    63.關于“設置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662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出臺后,已全部取消繳納誠信保證金的要求。

    2)除了招投標環節規定的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外,一律不允許設置其他類別、任何形式的保證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要求,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金額的10%,從嚴把關,決不突破。

    64.關于“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過于集中”問題的整改情況。

    1)從年度聯合選聘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備選庫中擇優選取代理單位,現所有工程招標已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比選招標代理單位,杜絕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2)結合省、市對代理機構考核管理要求,探索適合我區的招標代理管理考核制度,加強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管理,實行招標代理項目責任制。

    65.關于“圍標現象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1)筑牢容易產生圍標的防火墻,嚴控招標過程中的圍標、串標現象,發現問題,立即上報招投標管理部門處理。

    22019年區綠化養護工程招投標方式由之前的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后審,進一步防范圍標串標行為的發生。

    66.關于“招投標弄虛作假”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蘇建規字1號)、國務院關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等文件精神選取合適的招標方式。

    2)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制度,招標文件、設備品牌等經各部門會商,審批后方可進行招標。

    67.關于“違規設置最低限價”問題的整改情況。

    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改革要求,全面實行蘇建規字〔20171號文規定的評標辦法,大力推廣ABC評標辦法,縮減使用方法一、方法二隨機抽取的評審辦法,控減使用最低價中標、次低價中標的方式。

    68.關于“工程招投標流程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自2018年下半年開始,實行進場交易備案審批制度,嚴格把關進場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進場。今年將按市交易中心要求推行交易證明書。

    22019225日下發《關于啟用網上繳退電子保證金的通知》,完善保證金退繳流程,啟用網上繳退招投標保證金。

    69.關于“存在超付工程款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超付工程款已于2018329日追回到南通開發區新農村建設有限公司建設銀行賬戶。

    70.關于“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科學制定招標方案,組建開發區教育系統裝備采購論證專家庫,20188月組織開展了后勤管理實務培訓,并就政府采購進行了專題培訓。

    2)從20183月開始,區民政局采購項目已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程序執行,同時在2019年春節慰問相關物資采購方面,區民政局已經嚴格遵守事前審批、多家詢價比價、擇優選擇供貨單位相關采購流程,進一步規范采購程序。

    71.關于“對限額以下工程及政府采購項目管理缺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嚴格相關手續,落實好《南通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任務交辦流轉審批單》《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任務交辦單》等程序,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陽光防范體系建設,加強對代建項目監督管理。

    72.關于“與無資質企業簽訂管理合同”問題的整改情況。

    良種場在執行過程中已發現不符合相關要求并對合同進行了中止,同時改招投標工作制度,將符合資質要求明確列入其中。

    73.關于“對所屬企事業單位不監督、不檢查”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財政紀律,強化規范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形成長效機制。

    2)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管理。

    74.關于“村務居務公開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進一步落實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著力加強和規范居務監督工作,促進居務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加強全區各街道社區居務公開督查檢查力度,檢查結果納入年度街道績效考核。

    2)針對群眾反響強烈,問題較突出的街道社區,開展專項督查,督促街道制定整改清單,及時整改銷號。

    75.關于“有的考核結果運用不嚴肅”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省、市高質量發展考核的要求,整合相關職能部門力量,組建區高質量發展考核辦,研究制定符合開發區特點的街道考核辦法,將老洪港同步納入,形成規范、高效、精準的管理體制。目前已制定老洪港考核辦法。

    2)組建老洪港管理辦公室,承接相關社會管理職能,目前老洪港管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已經到位,其他人員擬于5月底前到位,使其人員數量、結構與所承擔的職能相匹配,逐步實現與其他街道考核標準的一致性。

    76.關于“公務接待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組織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專項督查,對包括公務接待在內的相關重點事項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交辦、通報和整改。同時,督促機關各部門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和改進機關接待工作的規定(試行)》(通開辦發﹝20143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工作。

    77.關于“辦公用品采購管理不精細”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建章立制,印發《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級機關現代化辦公設備管理辦法》,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管理工作。

    2)嚴格報銷審核,對無采購貨物明細、無貨物進庫記錄、大額現金支付的不予報銷。

    (七)加強問題整改的監督檢查方面

    78.關于“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辦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897日,委托江蘇海爾森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該信號塔進行了電磁輻射檢測,經檢測,信號塔電場強度和電磁強度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0193月委托江蘇核眾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水一號小區附近點位監測,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2)濱水路改造工程20181218日開工,截止20194月底,完成雨、污水管道工程,完成道路結構層10%。因沿線企業較多,并只有濱水路一條通道,經與沿線企業溝通協商,實行分段施工,計劃完成時間2019630日。

    79.關于“煒賦集團組織架構不完善、黨委班子不健全、黨政議事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江蘇煒賦集團公司黨委班子已配備到位,已出臺《江蘇煒賦集團公司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監事會的決策權責和職責權限,規范和完善了議事決策程序。

    三、奮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開展巡察整改工作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改工作還未全面完成,還有一些長期性問題有待突破。下階段,我們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狠抓整改不松勁、不懈怠,確保各項整改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奮力譜寫高質量發展開發區新篇章,為南通建設長江經濟帶戰略支點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門戶城市貢獻更大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繼續深入學習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踐行“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旗幟鮮明支持紀工委、監察工委履行好黨內監督責任,不斷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是狠抓后續整改。繼續高標準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尚未徹底整改完成的事項,進一步強化跟蹤督查,加大落實力度,確保盡快整改到位;對需要逐步解決的整改任務,進一步細化優化整改方案,狠抓節點推進,確保按時完成整改。同時,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整改成效,針對在本次巡察中發現的一些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查找和發現問題的制度機制,切實扎緊權力的籠子;緊扣在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完善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三是強化結果運用。堅持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加快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開發區發展的強大動力,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聚焦高質量發展,更高水平統籌抓好項目建設、轉型升級、城市發展、改革開放、民生改善等重點工作,全力建設現代產業園區,不斷提升發展質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1383597014;郵政信箱:中共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電子郵箱:JGW85923216@163.com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

    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8827日至1220日,十二屆市委第五輪巡察七組對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了巡察,2019116日,巡察組向開發區黨工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開發區黨工委高度重視本次市委巡察問題整改,認真對照反饋意見,逐項制定整改方案,既狠抓當前,又著眼長遠;不僅在行動上雷厲風行,更在思想上深刻反思。經過前段時間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從嚴從實,迅速研究部署。黨工委對照反饋問題,逐條深刻查擺,找準癥結,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排出171條整改措施,落實了各項整改任務的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列出了具體的時間表,確保問題不解決不罷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對于調查中發現的黨員干部作風問題以及違紀違法行為,毫不含糊、毫不留情,進行嚴肅處理。

    二是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壓實責任。迅速成立了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的要求,有序推進整改工作,各牽頭整改部門進一步細化具體整改任務,全力以赴推進整改。在抓好巡察反饋題整改的同時,黨工委又梳理出30條共性問題,下發全區各級黨組織,要求全區上下引以為戒,既要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要完善“長久立”的機制,舉一反三,推動巡察反饋問題切實解決到位。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取得實效。黨工委先后召開7次會議,聽取有關巡察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區紀工委、監察工委敢于動真碰硬,加大問責追責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共立案1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4人,問責黨組織2個、問責黨員干部7人。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黨工委會議、書記會議專題定期研究和部署黨建工作,進一步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理念。建立黨工委、管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以點帶面,推動基層黨建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2)按照市委“四個全面”考核要求,狠抓黨建工作考核,將考核任務逐條分解至各個部門(單位)、街道,壓實責任、傳遞壓力。

    3)每年度召開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在原先各街道黨工委書記述職的基礎上,延伸至機關各部門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同時要求各街道召開述職評議會,各社區書記向街道黨工委述職。

    2.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1)修訂完善《黨工委議事規則》,嚴格按照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的要求,執行黨工委會議有關規定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

    2)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組織開展對各部門各單位民主集中制、《黨組議事規則》等有關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進一步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完善決策程序和工作規范。 

    3.關于“民主生活會重形式輕實效”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9131日召開區黨工委專題民主生活會,每位班子成員結合巡察反饋問題及自身實際進行了深刻剖析,認真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動真格、見實效。

    2)制定下發《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貫徹落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實施辦法》,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行重點強調部署,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開展形式和內容。

    3)黨工委班子成員深入各部門和單位參與組織生活會,同時,加強對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意見建議征詢情況、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加快問題整改,著力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

    4.關于“落實長江大保護力度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建立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推進小組,各負其責,落實整治任務;編制《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主江堤兩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制定四大長江經濟帶重點任務行動實施方案,堅持全面整治,狠抓任務落實,長江主江堤兩側環境綜合整治16個點位25項問題已完成16項目整改任務。

    2)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電極箔行業廢酸資源化利用項目、鋼絲繩廢酸污泥無害化項目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3)加大存量危廢處置力度。根據區鋼絲繩行業后續環境整治工作安排,各街道、江海鎮區正有序推進鋼絲繩企業存量危廢處置工作。

    42018年底前已完成天星橫河竹行段、新開港河、長新北橫河,新開苑河、中心豎河黑臭水體整治工程招標工作并已進場施工。

    5.關于“債務化解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積極探索債務化解的可行路徑,制定債務化解方案,確保按計劃完成債務化解目標。

    2)出臺《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督查考評工作辦法》《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評估論證暫行辦法》,形成了“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牽頭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全面推進”的工作體系。

    3)積極開展多元融資,嚴格管控新增債務,杜絕違法違規融資行為。

    6.關于“扶貧工作不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未受資助或未足額享受資助的困難學生進行了重新核對和補發。

    2)修訂《南通開發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辦法》,明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辦法,細化助學金申報流程,強化助學資金監管,并定期對學生資助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查。

    3)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利用“陽光扶貧”監管系統,檢查發現并嚴肅查辦了4名黨員干部優親厚友違規發放扶貧款問題,并嚴肅整改。

    7.關于“制定的文件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沖突”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廢止《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文件。今后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做到不違背、不突破。

    2)依據《關于進一步支持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意見》(蘇辦發〔201836號),已重新出臺文件“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僅參照人才所繳納個稅給予一定獎勵,取消企業及其他相關稅收返還政策。

    8.關于“以財政獎勵名義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在《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文)頒布之后不再簽訂此類與土地出讓金相關的優惠政策。

    9.關于“以獎勵形式返稅或減免稅收”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國發〔201525號文件要求,不再簽訂此類投資協議、合作協議以及出臺涉及稅收返還的優惠政策。

    2)富民港良種場從2018稅收扶持結算年度起,不再直接對場內注冊企業、招商平臺進行考核獎勵。

    10.關于“執行《預算法》剛性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預算法》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約束意識,嚴控經費增加。如確屬突發性事件等急需、特殊支出事項,依法履行相應追加程序。

    (二)圍繞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1.關于“黨工委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沒有開展專題研討,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不夠,未能將十九大精神用于指導實踐,存在學用‘兩張皮’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1)印發《2019年全區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目前已開展中心組學習6次,并進行了專題研討交流。

    2)積極用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等學習教材和“學習強國”等學習載體,不斷豐富學習內容,拓展學習形式,增強學習效果。

    3)組織基層黨員冬訓,組建“百姓名嘴”宣講隊,印發《開發區“百姓名嘴”宣講課題》,鼓勵各部門各單位在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時推行“菜單式”選學,滿足干部群眾多樣化、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12.關于“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僅停留在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上,沒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動作,沒有把相關要求融入到具體工作中以及解放思想大討論氛圍不濃,成效不明顯”問題的整改情況。

    1)堅持領導班子率先垂范,定期開展中心組學習活動。

    2)黨工委領導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活動、建立工作聯系點、到基層講黨課,為學習教育活動提供示范。

    3)各基層黨支部深入貫徹“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制度,對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規定的動作、項目、內容開展回頭看,通過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學習機制。20193月,舉辦基層黨組織書記《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專題輔導培訓,覆蓋到機關、事業單位、街道社區、國有企業、非公企業等各個領域,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推動形成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良好態勢。

    13.關于“黨工委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一項軟任務”問題的整改情況。

    1)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實施細則》,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19年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任務分解。

    2)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和年度重點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巡察,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和述職內容,形成黨政齊抓共管、上下協同配合的聯動機制。

    3)加強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每月開展網絡意識形態研判分析和督促檢查,每半年召開一次意識形態領域相關情況分析研判會,每半年向市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三)圍繞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14.關于“混崗混編情況比較普遍”問題的整改情況。

    向市里積極爭取增加行政編制數量,逐步緩解事業編制人員在行政崗位工作的問題;在爭取增加行政編制前,嚴格對區機關副科以上干部實行聘任制管理。

    15.關于“黨管干部原則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2016年起,自查發現存在上述記錄不規范等問題后,已經進行了整改,并在工作中嚴格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守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及各項規定。

    16.關于“干部選拔任用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3名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黨員干部進行立案審查,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2)出臺《關于建立黨員涉嫌違紀違法信息通報和及時處理工作機制》,對區內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及時通報、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對擬提拔對象廣泛征求紀檢、公安、法院、信訪、計生等干部監督成員單位意見,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存在問題的,嚴肅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17.關于“選拔干部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對公務員職級晉升的管理。在執行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度過程中,嚴格按程序規定集中組織實施。

    2)已將區內市管干部管理權限交歸市委,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同時注重加強調研、日常考核及醞釀協商,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建議方案。

    18.關于“選調人員不公開透明,群眾意見較大”問題的整改情況。

    由區社會事業局牽頭,加強對教師引進的統籌把關,增加人員商調透明度,更多采取公開招聘方式引進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

    19.關于“下屬單位人員招聘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由區組織部門加強對區內招聘活動的統一管理、指導和監督,召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題會議,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同時按照程序履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責,杜絕違規問題發生。

    20.關于“沒有嚴格遵守相關回避制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已對2名需回避的基層干部崗位進行調整,并在人員招錄、選調過程中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21.關于“部分崗位沒有實行制度性輪崗”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區機關在同一崗位工作多年但未輪崗的,進行全面梳理。一季度結合機構改革,啟動人員輪崗交流,今年已輪崗5名擔任正科職五年以上的干部。

    22.關于“黨務工作人員配備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機關黨工委書記已經配備到位,教育工委書記及委員人選正處于醞釀階段。

    2)按照《南通市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標準》,擬定《關于在全區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中開展黨建品牌創建活動的通知》,召開全區社會事業領域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開展學校黨建品牌創建活動。

    23.關于“黨務工作人員對黨務工作不熟悉”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四個街道配齊專職黨務副書記;通過上級選派、基層遴選等形式,對總公司、煒賦集團公司配備了專職黨務副書記、紀委書記。依托南通市委黨校開發區分校,組織全區各部門、街道社區、以及“兩新”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進行專題輔導培訓。

    2)深入四個街道,對基層組織建設開展檢查指導,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

    3)明確基層黨建重點工作思路,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并將重點、難點、亮點工作形成量化考核指標分解到相關單位。

    24.關于“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不及時、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相關單位已按要求選舉到位。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對全區189家機關部門黨組織和“兩新”組織黨組織的換屆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對未按期換屆的基層黨組織進行函詢提醒。

    25.關于“黨員發展工作不正常、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組織“回頭看”,對近三年發展黨員材料進行了自查,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根據市委組織部下發的2019度發展黨員計劃,制定黨工委及街道機關黨員發展計劃,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26.關于“非公企業黨建停滯不前”問題的整改情況。

    通過單獨組建、企業聯建、派駐指導員等方式,大力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今年以來新建黨組織22個,派駐黨建指導員256人。

    27.關于“黨費交納不及時”問題的整改情況。

    加大對各支部抽查力度,對未能及時交納黨費的支部給予通報督促整改。

    28.關于“沒有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明確支部工作重點任務,制定考核辦法,量化考核指標分解到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支部抽查、檢查力度,督促支部活動規范化。

    29.關于“理論中心組學習不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召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印發《2019年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任務分解。

    (2)印發《2019年全區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目前已開展中心組學習6次。

    (3)積極用好“學習強國”學習平臺,拓展學習陣地,擴大學習覆蓋面,提升活躍度。

    (4)將部門及街道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有效整改落實。

    30.關于“談心談話流于形式”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貫徹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通過《我是共產黨員》談心談話記錄專項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對制度落實不規范的,要求整改落實。

    (2)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班子成員,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對少數部門個別領導干部談心談話不夠深入、缺乏針對性等問題,及時提醒糾正,督促規范落實。

    (四)圍繞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31.關于“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違規發放的獎金、津補貼進行清退,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立案處理。

    (2)持續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黨工委巡察、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或相應處理。

    32.關于“違規發放慰問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已停止發放駐區單位慰問補貼。

    33.關于“違規報支交通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立即約談相關當事人,并已退回違規報支的費用。

    34.關于“違規報支通訊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相關移動通訊費已清退到位,對未實名登記非個人專用的移動網卡已全部停用。

    35.關于“變通報銷征兵費用”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變通報支的征兵費用已清退上繳區財政。進一步組織學習財經管理規定,提高按規章辦事、按制度辦事、按規定辦事的意識,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和作風紀律要求,按規定使用經費,確保專款專用和合理合規使用。

    36.關于“黨員干部兼職違規取酬”問題的整改情況。

    1)機關在職人員領取的兼職補貼已全部清退到位。

    2)對各部門各單位退休人員違規取酬進行專項檢查;區組織部擬就區機關在職、離退休人員兼職出臺細致的規范性文件,規范干部兼職行為,杜絕再出現違規行為。

    37.關于“公油私加”問題的整改情況。

    70)公油私加的費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出臺了《公務用車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暫行)》,進一步強化公務用車加油管理。

    38.關于“辦公用房超標”問題的整改情況。

    1)相關問題已整改到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或提醒談話處理,并在區內進行通報。

    2)區紀工委會同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回頭看”專項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快速查糾、嚴肅問責。

    39.關于“走幫服活動開展不深入”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將“走幫服”工作納入全區機關、街道績效考核體系,加強“走幫服”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2)印發《南通開發區深化“走幫服”活動開展集中走訪接訪工作實施方案》,常態化開展走訪、接訪活動,每月安排一次“周五面對面”接訪活動,與居民群眾面對面答疑解惑,并落實交辦,截至目前共開展“周五面對面”接訪活動27場。

    40.關于“主動擔當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提醒談話,并責成書面檢查,區綜合執法局對五個執法中隊的中隊長進行輪崗。

    2)進一步加強和各街道的溝通銜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41.關于“對群眾訴求重視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大力開展工程質量提升行動,開展住宅質量通病防治活動,對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工作推諉、不依法履行保修義務或多次維修仍未解決所投訴質量問題的責任單位,依法予以處罰,通報曝光并實施信用懲戒。

    2)繼續強化重點環境信訪及突出環境問題領導包案制度,扎實推進相關問題整改,充分發揮三級網格辦的作用,強化區、街聯動,確保對環境信訪問題快速處置。

    42.關于“侵犯群眾利益”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責成當事人將違規發放的慰問費進行清退,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持續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確保扶貧幫困措施真正惠及群眾。區黨工委今年對社區巡察將扶貧濟困資金發放、基層干部作風、“微腐敗”問題列為巡察重點,嚴肅查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優親厚友等突出問題。

    43.關于“有搞特權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1)認真對照用工管理規定進行核查,對違規領取的相關費用進行清退。

    2)針對2018年區黨工委第三輪巡察中發現的臨時用工隨意性大的問題,督促相關街道進一步落實工作舉措,規范臨時用工管理,減少隨意性臨時用工,嚴格控制誤工補貼支出,確保臨時用工和經費支出規范有序。

    3)在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以及今年一季度“兩個責任”檢查過程中,通過查閱財務賬冊、座談談話等對各部門、各單位執行津補貼政策規定情況進行檢查,杜絕違規發放問題。

    44.關于“浪費現象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管委會付費的所有電話和線路進行了排查梳理,對閑置的電話和線路一律終止付費。

    2)優化通訊費用管理模式,由管委會統一付費改為部門(單位)承擔各自費用,以便根據工作變化及時調整付費項目。

    45.關于“工作作風懶散”問題的整改情況。

    1)已對被反映的有關同志開展提醒談話,督促其規范履職、注重形象。

    2)進一步加強機關管理,組織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特別是加強對窗口服務單位的作風建設日常督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糾正。

    46.關于“部分發放招商獎的項目質量不高”問題的整改情況。

    根據《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要求,重點按照項目開工、實際投入、從業人數、稅收貢獻等要素,從嚴從實進行考核。   

    (五)圍繞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47.關于“未能挺紀于前,抓早抓小,導致區內出現重大案件,個別黨員干部被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整改情況。

    1)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加大重點行業領域監督檢查力度,一季度組織監督檢查17批次,查找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11個,不斷釋放全面從嚴的強烈信號。

    2)堅持挺紀于前,突出抓早抓小,正確運用“四種形態”,今年以來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66人,書面函詢6人,提醒談話3人,對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預警預防。

    3)嚴格執行《問責條例》,對2個基層黨支部存在的全面從嚴治黨不正確履責和以形式主義應付檢查等問題啟動問責程序,對黨支部進行檢查問責,對黨支部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48.關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緊”問題的整改情況。

    1)深入剖析2015年以來查辦的黨員干部典型違規違紀案件,深入剖析腐敗案件的規律和特點,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并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

    2)強化經常性的紀律教育,認真組織開展“5·10”思廉日、“算賬教育月”等專題教育活動,督促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黨性黨風黨規黨紀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從嚴遵紀守法。

    49.關于“對違紀黨員的跟蹤教育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2015年以來黨員違紀處分及送達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存在問題進行糾正。建立違紀黨員專門臺帳、加強跟蹤管理,及時了解其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

    2)督促指導相關黨支部建立受處分黨員“一對一”幫扶計劃,做好受處分黨員的心理疏導工作,落實關愛幫扶舉措,促進受處分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員意識,增強紀律觀念。

    3)認真落實“凡督必考、凡巡必考、凡處必考、凡提必考”要求,定期組織黨員干部重點是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黨規黨紀集中測試,進一步加強對黨規黨紀的學習宣傳解讀,督促增強紀律觀念。

    50.關于“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出借財政資金”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為企業融資擔保問題,已按照要求清理整改到位。

    2)針對出借財政資金問題,已敦促借款單位盡快還款。

    51.關于“用城建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問題的整改情況。

    所有理財本金及收益已經全部回籠。

    (六)圍繞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52.關于“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沒有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問題的整改情況。

    1)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督促各級黨組織及其班子成員對照規范要求,修訂完善“兩個責任”清單內容。保持“兩個責任”常態督查頻率,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2)督促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及其班子成員結合實際和分管條線,制定個性化年度責任清單,圍繞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第一季度“兩個責任”落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開展綜合督查,對存在問題的進行交辦整改。

    53.關于“個別紀檢組長‘三轉’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順應監察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派駐紀檢組工作規范和管理規范,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指導、管理、服務和保障,對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議事協調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主業主責,個別有其他分工的紀檢組長,其分工已及時調整到位。

    2)加強紀檢隊伍自身建設,持續組織開展“打鐵必須自身硬”專項行動,注重教育引導、加強日常管理、嚴格自我約束、錘煉過硬作風,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54.關于“對重點領域的監督乏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將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劃轉至區行政審批局,進一步充實力量,優化工作運行機制,提高監督效能;紀工委、監察工委強化對招商引資、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征地拆遷、扶貧等重點部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加大執紀審查和審查調查工作力度,對舉報反映或監督發現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嚴肅執紀問責。

    2)推進教育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對群眾信訪舉報認真調查核實,對挪用國家助學金問題嚴肅進行查辦。

    3)積極實施專責監督,對巡察、監督檢查、“兩個責任”督查過程中發現的機制問題和制度漏洞,及時向有關黨組織提出專責監督意見,提升審查調查治本功能。

    55.關于“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監督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區黨工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工委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問題反饋、落實整改、督查檢查、跟蹤督辦、巡察“回頭看”等工作環節,建立黨工委巡察機構、派駐紀檢組、紀檢監察室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按要求按時整改完成。

    2)扎實開展巡察“回頭看”,今年第一輪巡察安排了對3個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評估分析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效果,做實巡察監督“后半篇”文章。

    56.關于“‘一案雙查’責任追究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嚴格對照《問責條例》、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工作細則》規定的問責具體情形,精準認定問責行為,嚴肅整治少數黨員干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現象。今年以來對兩個街道黨工委進行問責。

    2)堅持“一案雙查”,根據違紀具體行為,既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查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履行情況,對履責不力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啟動問責程序,以嚴格問責推動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57.關于“資金管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銀行賬戶多的問題,已完成清理,并將嚴格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賬戶、資金管理。各國有企業已根據相關法規及內部管理相關要求清理賬戶

    2)針對收入不及時繳庫問題,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財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財預〔201831號)要求,未入庫收入2018年區財政已應繳盡繳,整改到位。

    58.關于“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法規制度的要求審核資金,同時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使用公務卡的通知》(通開發管辦〔201560號)要求,規范經費使用管理。

    2)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擬定《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資金存放管理暫行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59.關于“專項資金使用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1)在《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區本級部門預算編制方案》中明確了部門預算調整的要求,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嚴格控制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的調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2)嚴格執行黨工委、管委會《關于規范和改進機關接待工作的規定(試行)》,加強報銷審核,無公函、無接待清單、事前無審批、陪同人員超標、接待費用超標等不予報銷。

    60.關于“基層私卡公用現象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將慈善助醫、復明、助學金等費用由財政直接打卡發放。

    2)利用“陽光扶貧”監管系統對扶貧資金發放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嚴格資金發放及使用規定,堅決杜絕私卡公用。

    61.關于“違規直接發包”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嚴查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插手工程建設行為。

    2)組織開展招投標新規學習,對招投標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并嚴格按管理規定執行。

    3)進一步明確業主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管控和決策機制,加強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對招投標流程的全過程跟蹤和監督。

    62.關于“拆分工程規避公開招標”問題的整改情況。

    落實通信、智能化等工程招標規定,合理劃分標段,不得肢解工程進行招標;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規定進行招標,推行建筑工程總承包。

    63.關于“設置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662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出臺后,已全部取消繳納誠信保證金的要求。

    2)除了招投標環節規定的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外,一律不允許設置其他類別、任何形式的保證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要求,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金額的10%,從嚴把關,決不突破。

    64.關于“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過于集中”問題的整改情況。

    1)從年度聯合選聘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備選庫中擇優選取代理單位,現所有工程招標已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比選招標代理單位,杜絕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2)結合省、市對代理機構考核管理要求,探索適合我區的招標代理管理考核制度,加強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管理,實行招標代理項目責任制。

    65.關于“圍標現象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1)筑牢容易產生圍標的防火墻,嚴控招標過程中的圍標、串標現象,發現問題,立即上報招投標管理部門處理。

    22019年區綠化養護工程招投標方式由之前的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后審,進一步防范圍標串標行為的發生。

    66.關于“招投標弄虛作假”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蘇建規字1號)、國務院關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等文件精神選取合適的招標方式。

    2)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制度,招標文件、設備品牌等經各部門會商,審批后方可進行招標。

    67.關于“違規設置最低限價”問題的整改情況。

    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改革要求,全面實行蘇建規字〔20171號文規定的評標辦法,大力推廣ABC評標辦法,縮減使用方法一、方法二隨機抽取的評審辦法,控減使用最低價中標、次低價中標的方式。

    68.關于“工程招投標流程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自2018年下半年開始,實行進場交易備案審批制度,嚴格把關進場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進場。今年將按市交易中心要求推行交易證明書。

    22019225日下發《關于啟用網上繳退電子保證金的通知》,完善保證金退繳流程,啟用網上繳退招投標保證金。

    69.關于“存在超付工程款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超付工程款已于2018329日追回到南通開發區新農村建設有限公司建設銀行賬戶。

    70.關于“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科學制定招標方案,組建開發區教育系統裝備采購論證專家庫,20188月組織開展了后勤管理實務培訓,并就政府采購進行了專題培訓。

    2)從20183月開始,區民政局采購項目已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程序執行,同時在2019年春節慰問相關物資采購方面,區民政局已經嚴格遵守事前審批、多家詢價比價、擇優選擇供貨單位相關采購流程,進一步規范采購程序。

    71.關于“對限額以下工程及政府采購項目管理缺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嚴格相關手續,落實好《南通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任務交辦流轉審批單》《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任務交辦單》等程序,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陽光防范體系建設,加強對代建項目監督管理。

    72.關于“與無資質企業簽訂管理合同”問題的整改情況。

    良種場在執行過程中已發現不符合相關要求并對合同進行了中止,同時改招投標工作制度,將符合資質要求明確列入其中。

    73.關于“對所屬企事業單位不監督、不檢查”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財政紀律,強化規范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形成長效機制。

    2)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管理。

    74.關于“村務居務公開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進一步落實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著力加強和規范居務監督工作,促進居務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加強全區各街道社區居務公開督查檢查力度,檢查結果納入年度街道績效考核。

    2)針對群眾反響強烈,問題較突出的街道社區,開展專項督查,督促街道制定整改清單,及時整改銷號。

    75.關于“有的考核結果運用不嚴肅”問題的整改情況。

    1)按照省、市高質量發展考核的要求,整合相關職能部門力量,組建區高質量發展考核辦,研究制定符合開發區特點的街道考核辦法,將老洪港同步納入,形成規范、高效、精準的管理體制。目前已制定老洪港考核辦法。

    2)組建老洪港管理辦公室,承接相關社會管理職能,目前老洪港管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已經到位,其他人員擬于5月底前到位,使其人員數量、結構與所承擔的職能相匹配,逐步實現與其他街道考核標準的一致性。

    76.關于“公務接待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組織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專項督查,對包括公務接待在內的相關重點事項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交辦、通報和整改。同時,督促機關各部門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和改進機關接待工作的規定(試行)》(通開辦發﹝20143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工作。

    77.關于“辦公用品采購管理不精細”問題的整改情況。

    1)建章立制,印發《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級機關現代化辦公設備管理辦法》,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管理工作。

    2)嚴格報銷審核,對無采購貨物明細、無貨物進庫記錄、大額現金支付的不予報銷。

    (七)加強問題整改的監督檢查方面

    78.關于“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辦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201897日,委托江蘇海爾森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該信號塔進行了電磁輻射檢測,經檢測,信號塔電場強度和電磁強度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0193月委托江蘇核眾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水一號小區附近點位監測,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2)濱水路改造工程20181218日開工,截止20194月底,完成雨、污水管道工程,完成道路結構層10%。因沿線企業較多,并只有濱水路一條通道,經與沿線企業溝通協商,實行分段施工,計劃完成時間2019630日。

    79.關于“煒賦集團組織架構不完善、黨委班子不健全、黨政議事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江蘇煒賦集團公司黨委班子已配備到位,已出臺《江蘇煒賦集團公司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監事會的決策權責和職責權限,規范和完善了議事決策程序。

    三、奮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開展巡察整改工作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改工作還未全面完成,還有一些長期性問題有待突破。下階段,我們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狠抓整改不松勁、不懈怠,確保各項整改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奮力譜寫高質量發展開發區新篇章,為南通建設長江經濟帶戰略支點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門戶城市貢獻更大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繼續深入學習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踐行“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旗幟鮮明支持紀工委、監察工委履行好黨內監督責任,不斷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是狠抓后續整改。繼續高標準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尚未徹底整改完成的事項,進一步強化跟蹤督查,加大落實力度,確保盡快整改到位;對需要逐步解決的整改任務,進一步細化優化整改方案,狠抓節點推進,確保按時完成整改。同時,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整改成效,針對在本次巡察中發現的一些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查找和發現問題的制度機制,切實扎緊權力的籠子;緊扣在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完善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三是強化結果運用。堅持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加快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開發區發展的強大動力,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聚焦高質量發展,更高水平統籌抓好項目建設、轉型升級、城市發展、改革開放、民生改善等重點工作,全力建設現代產業園區,不斷提升發展質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1383597014;郵政信箱:中共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電子郵箱:JGW859232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