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持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農村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現將我市近年來查處的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海安縣墩頭鎮千步村原民調治保主任劉昌勇克扣群眾財物問題。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劉昌勇在受某五保戶委托保管“一折通”期間,從“一折通”上所取款項未完全交給該五保戶,將余款1855.4元占為己有,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11月27日,劉昌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如皋市下原鎮桃園社區黨總支副書記陳志華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12月至2017年初,陳志華在擔任下原鎮桃園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兼報賬員、社會保障主任、民政工作主任期間,對低保對象審核、管理不到位,致使某戶家庭人均收入不符合低保標準的情況下,仍享受低保待遇,造成國家低保資金損失20352元。2017年11月15日,陳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如東縣洋口鎮耿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傅國華等人套取村集體資金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秋季和2014年夏季秸稈禁燒期間,時任洋口鎮耿莊村黨支部書記傅國華、黨支部副書記兼經管員於世秀、黨支部副書記冒金泉、黨支部副書記兼監委會主任陸如萍、村委會副主任兼婦女主任於先耘、民兵營長徐衛華、綜治專干於維明7名村干部商量,違反規定以虛假用工的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16425元,用于發放村干部補貼。傅國華、於世秀、冒金泉、於先耘、徐衛華、於維明分別分得2575元,陸如萍分得975元。2017年8月2日,傅國華等7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海門市正余鎮新橋村原黨支部書記張耀沖等人截留綠化土地租金問題。2005年至2015年間,時任新橋村黨支部書記張耀沖、會計錢根、陸國華截留應發放給村民的綠化土地租金94798元,放于村集體賬戶上。2016年12月6日,張耀沖、錢根、陸國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啟東市匯龍鎮取豐村原黨支部書記張亞芹等人套取資金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時任匯龍鎮取豐村黨支部書記張亞芹和婦女主任張建香、副社長施建生商議后決定通過虛報雜工的方式套取村級“一事一議”資金14462元,用于支付其他費用。2017年5月15日,張亞芹、張建香、施建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 通州區二甲鎮新市社區黨總支書記季強等人套取集體錢款違規發放福利、支付招待費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季強與村干部陳蔚然、曹國平等人共同商議,虛列務工,套取集體錢款81805元,用于發放村干部福利、支付村級招待費用。其中季強分得1400元、陳蔚然分得1000元、曹國平分得700元。2011年至2013年8月,季強在擔任二甲鎮余西居主任期間,參與套取居委會集體錢款59400元,用于發放村干部福利、支付村級招待費用等支出,從中分得錢款2000元。2017年9月29日,季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蔚然、曹國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以來,全市開展農村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加大查處、督辦和問責力度,重點查處扶貧惠農領域弄虛作假、侵占截留、套取挪用、貪污私分等突出問題,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上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數基層黨員干部依然存在貪污挪用、虛報冒領、吃拿卡要等問題,這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損害了群眾切身利益,侵蝕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惡劣,群眾深惡痛絕。
各級黨委和紀委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切實增強群眾觀念和群眾感情,不斷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扶貧攻堅等領域,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問題,確保黨的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